112年 AI新創青年共創黑客松 參賽須知
活動宗旨
本計畫旨在發展能實際解決市場及社會需求的AI應用解決方案,藉由新創領隊與青年學生攜手共創,強化與產業間的鏈結,將數位理念的向下扎根提升青年對於產業與世界趨勢的參與度,提升創新思考的能力與團隊合作精神,培育AI種子人才,銜接產業需求,為社會帶來轉變與創造價值,並鼓勵學生跨域合作,藉由團隊互動,激發出更多跨領域、π型人才合作的可能性,並在各種可能性中加入數位應用。
本計畫透過工作坊促成參賽團隊與新創攜手合作,提出具可行性、實用性、創新性、完整性、社會影響力等的解決方案,對接產業及社會需求,並透過專家審查,遴選出15組進入成果發表會之參賽團隊,向投資者、產業界及學術界人士和與會來賓展示黑客松的解決方案和產品,並評估每項解決方案之優缺點以及市場潛力;藉由開發者與產業人士交流與評估過程,有助於深入解決方案,並且也能夠讓產品開發者了解市場反饋和需求。
盼透過本計畫,促進青年學子提出能實際解決市場及社會需求之AI應用解決方案,有效培育AI種子人才!
參賽資格
一、國內大專院校在學學生(大三以上)或畢業兩年內學生得組隊報名。
二、競賽為團體制,每隊人數為2-10人,不得重複組隊報名,且須有1人為團隊代表人,為代表人必須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在中華民國設籍之國民,負責與主辦單位聯繫、確認參賽文件與黑客松補助領取等事宜。
三、需參與本計畫辦理之工作坊。
四、參賽團隊需從六大產業方向擇一產出解決方案,並繳交提案計畫書,產業方向包含:ESG、人工智慧、長照應用、作業自動化、防詐騙、運動健康等。
報名流程
一、以下為擬辦理之時程規劃,待確定後將依網站公告為依據,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保有視實際情況需要,調整各項時程之權利。
黑客松補助方式
一、黑客松補助以「特優」一名、「優等」一名、「佳作」兩名,共劃分四等第。
二、提案團隊內部分工或權益分配(如黑客松補助領取及分配),若有任何爭執疑問,應由團隊應自行處理,主辦及執行單位不干涉亦不涉入團隊內部之分工或權益分配等爭議和裁決。
注意事項
一、參與本競賽之新創業師及參賽團隊,視同意競賽須知及各項規定,若有任何爭議,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保有最終解釋權;如有違反者,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有權利取消參加選拔資格並追回已得之補助與獎項,且得公告之;若有違反競賽須知之事宜,致損害主辦單位、執行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相關權益,違反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二、基於本計畫相關執行/辦理所涉行政管理、報名作業管理、通知聯繫、活動訊息發布、補助獎項核撥、問卷調查、相關統計分析,或計畫執行單位提供之其他活動訊息之目的,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得蒐集、處理及利用參賽團隊成員之個人資料。
三、參賽團隊之所有成員必須提供詳實之個人資料,不可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得取消其參加評核及得獎資格。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執行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之相關權益,參賽團隊全體隊員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四、參賽團隊成員因本競賽所提供之個人資料,依個資法第3條規定得向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請求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必要時亦可請求刪除,惟依法必須保留者不在此限,若因此致影響參加評核或得獎及受領獎項權益者應自負責任。
五、新創業師、參賽團隊同意就參與本競賽而知悉或持有主辦單位、執行單位或他方之商業機密及其他機密資訊,負有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方法洩漏或公開予其他第三人,亦不得為自己或其他人之利益,使用該資訊。如有違反本保密約定者,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有權終止合作、取消參加評核、得獎資格、追回相關補助,違反者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違反者聘僱人員之違約行為,亦視為違反者之違約。
六、參賽文件及提供資料之內容須遵守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肖像權、隱私權、個人資料保護等法律規定,如涉及第三人權利亦應取得權利人之合法授權,不得有涉及抄襲、剽竊、仿冒或其他侵害他人權益之情事。若經發現、檢舉或告發有違反參選須知、不實陳述或有侵害他人權益之情事,由參賽團隊負擔一切法律責任,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保留獎項暫緩公布之權利,至確認無前述權利爭議情形;或異議者、權利人於知悉侵權情形逾一個月仍未依法向主管機關或法院提起權利救濟或提起後撤回者。
七、參賽作品若經主管機關或訴訟程序確認侵權情形屬實者,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得取消參加選拔、得獎資格並追回相關補助。
八、參賽團隊完成之研發實證成果、繳交之參賽作品、書審資料、實證成果報告、成果發表Pitch簡報之智慧財產權權益,歸參賽團隊所有。惟參賽團隊須同意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用於推廣本活動之目的,以不限區域及非營利之方式使用其研發實證成果、繳交之參賽作品、書審計畫書、書審簡報、實證成果報告、成果發表Pitch簡報,包括但不限於拍攝或提供相關照片及動態影像以紀錄相關活動,並使用、編輯、印刷、展示、宣傳、報導、出版或公開其參加競賽成果、個人肖像、姓名及聲音等。如未涉及著作人格之誣衊,參賽團隊不得對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九、本競賽視主管機關年度補助預算分配各獎項名額,必要時得從缺或增列得獎團隊名額。
十、參賽團隊若對本競賽有不當行為、言論或有造謠等不實指控情事,本競賽有權取消參賽團隊之競賽與獲獎資格。
十一、本競賽相關時程與活動資訊依活動網站公告為準,競賽機制未詳盡規定之事項,得視實際辦理情形調整相關內容,並於計畫網站公告或補述,本計畫辦公室保有競賽最終解釋、變更及終止之權利。
十二、凡通過成果發表之參賽團隊必須配合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進行相關評核、表揚、補助及媒體採訪報導等工作,並須配合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進行後續效益追蹤。
十三、參賽團隊內部分工或權益分配(如黑客松補助領取及分配),若有任何爭執疑問,應由團隊應自行處理,主辦及執行單位不涉入爭議。
十四、未經主辦單位、執行單位及團隊其他成員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本競賽之權利與義務。
十五、競賽須知及各項規定之解釋與適用,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保有最終解釋權,任何有關的爭議,均依中華民國法律處理,並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十六、本競賽須知如有未盡事宜,除依法律相關規定外,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保留修改及補充(包括競賽延後、終止競賽或調整競賽機制)之權利,並以本競賽活動網頁公告為依據。
競賽聯絡窗口
黑客松專案工作小組
電話:02-25700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