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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產業AI化推動工作小組(SIG)申請須知

前言

奠基於我國資通訊產業之核心技術與研究發展能量,未來結合垂直領域的利基市場需求,加速建構智慧服務系統生態,促使臺灣業者切入全球智慧系統價值體系,持續強化臺灣資訊及數位產業發展,以應用服務發展環境(AI HUB平台)鏈結供需資源,促進跨界跨業共創以帶動產業智慧化發展。希冀偕同公協會籌組產業AI化推動工作小組(SIG),在地推動相關產業智慧化升級轉型的輔導工作,並共創產業AI化發展藍圖,促成產業實際落地應用,以協助產業推動數位轉型。

申請規定

一、申請資格

1.提案單位為公會或協會等依我國法規辦理法人登記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單位。

2.須與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113年度AI HUB計畫內編列之服務團有合作意願,雙方有意共同鼓勵該產業導入AI技術應用,協助該產業快速進入智慧化升級轉型階段。

      113年服務團名單:

        (1) 北區服務團: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

        (2) 中區服務團:台中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

        (3) 南區服務團:國立中山大學南區促進產業發展研究中心

3.熟悉該產業AI應用發展及盤點會員AI準備度,並能確實完成產業AI化推動工作小組(SIG)工作內容。

二、申請內容

配合計畫整體產業AI化推動方向,鼓勵廠商透過導入人工智慧技術應用,發展智慧解決方案,結合場域試驗建立智慧應用案例。本(113)年度產業AI化推動工作小組(SIG)申請須知未設定產業主題,由申請提案之產業公協會勾選「首度申請」、「曾獲入選」,獲擔任產業AI化推動工作小組(SIG)者,須補充說明產業領域AI應用發展藍圖及推動項目、盤點產商AI應用現況、獲入選該年度AI落地實證輔導項目成果及後續擴散性、規劃項目後續擴散及市場規劃。

二、申請流程

113年產業AI化推動工作小組(SIG)申請流程

補件請於通知後一個工作日內補齊。

四、申請時程

113年產業AI化推動工作小組(SIG)申請時程

▲以上時程,主辦單位保留調整時間之權利

  1. 本計畫採線上申請,請務必於113/02/19(一)中午12時前完成電子郵寄報名及繳交資料。
  2. 聯絡資訊:

113年產業輔導服務團聯絡資訊

五、應備文件

  1. 計畫申請表(格式如附件)
  2. 協會(法人)登記證(立案證明)掃描檔
  3. 提案簡報 (簡報格式附件)

六、推動工作內容

  1. 遴選通過之產業AI化推動工作小組(SIG)須與所屬服務團簽訂合作契約。
  2. 提供20家可訪視診斷需求業者名單、陪同訪視診斷。
  3. 辦理2場分享或座談會交流活動。(每場須達10家業者出席)
  4. 提供產業生態鏈相關資訊,供製作產業發展藍圖使用。
  5. 協助促成3~4案(以4案為上限),推薦廠商產業AI落地實證與擴散申請作業提案、跟進掌握廠商執行狀況。
  6. 協助廠商完善計畫報告內容及簡報、釐清及回覆委員審查意見 (提案作業(註1)、期中報告、期末作業(註2))。
  7. 協助安排廠商實地訪視,展示成果亮點。
  8. 協助調查產業相關業者投入AI發展執行現況。
  9. 執行各項推動成果報告與簡報配合計畫推動,執行AI HUB平台相關工作任務。

註1: 提案作業-針對委員提出之AI技術應用重點、資料蒐集、AI演算法說明、產業具體效益等層面協助。

註2: 期末作業-針對委員提出之查核點文件內容過於簡略、KPI不符或實際導入成效未說明清楚等層面協助。

七、注意事項

  1. 個人資料之規範:申請單位執行本計畫需蒐集、處理、利用個人資料,應符合個人保護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範。
  2. 申請計畫所提送之資料,無論審查通過與否或自行撤案,均不另發還。
  3. 所有申請文件請打字撰寫,執行單位審查提案文件時,發現其內容有不明確、不一致、明顯打字錯誤或簽名書寫錯誤之情形者,得通知申請單位說明,以確認其正確之內容。
  4. 審查委員將依據申請簡報進行審查,申請單位須親自出席參加審查會議進行簡報,無正當理由未出席者,視為棄權。

八、審查項目及標準

審議委員會將依照下述審查重點,針對送審資料進行審查,並擇優錄取。

113年產業AI化推動工作小組(SIG)審查項目及標準